【游泳技能檢定相關資訊】
一、依據本校學生體育技能檢定細則辦理 (游泳檢定時間表公告於體育事務處網站)
二、 實施對象:大學部一年級生及轉學生。
三、 檢測時間:110年10月18日至10月22日。
四、 檢測地點:本校室內溫水游泳池。
五、 攜帶用品:自備蛙鏡、泳帽衣及毛巾等,檢測時應出示學生證或其他有照身分證文件。
六、檢測項目及標準:
(一) 游泳能力測驗:以蝶式、仰蛙及捷等姿擇一進行。游泳行進間,手腳動作協調,換氣順暢,身體任一部位不得故意觸碰池底、水道繩等,順利完成50公尺為通過鑑定。
(二) 水中自救測驗:以水母漂、大字漂、仰漂及踩水等交替於設定區域內持續漂浮二分鐘,可自由換氣,但身體任一部位不得故意觸碰池底、水道繩及池邊。
七、無游泳基礎者,建議直接選修110學年度第1學期游泳課,待游泳技能提升後再參加檢測。
八、未通過檢定者,必須選修110學年度第 1學期游泳課, 並於學期末再進行檢定,仍未通過者必須再修一學期游泳課,始可減抵泳技能檢定。
九、未依規定時間內檢測者,視同未通過,必須選修110學年度第1學期游泳課,因故無法於排定時間參加檢測者,可事先提出請假申請,由體育事務處於加退選前另行安排檢測時間。
十、游泳技能檢定免修申請: 免修申請者需提供區域型以上醫院診斷證明正本乙份(應註明不適游泳、入水等文字 )、學生證或其他有照身分件至體育處辦理。申請人依規定最遲於檢定後兩週內(因遠距教學周展延至110年10月8日前)提出申請,逾時恕不受理。
檢測時間將於開學前公佈於體育事務處網站
若有任何疑問 歡迎利用上班時間洽詢 02 -2736-1661 轉 2293 林小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