兒 童 游 泳 班
課程介紹:
- 指導教練由泳池指派
- 課程人數:6-10人一班
- 課程對象:7-12歲
- 最低開班人數4人
- 請假及課程未到補三張自泳卷/堂
兒 童 游 泳 班
兒童(7-12歲)平日班,4-10人一班
平日二四班 | 平日三五班 | ||||||
第一梯 05/02-05/25 |
課程編號 | 上課時間 | 費用 | 第一梯 05/03 – 05/26 |
課程編號 | 上課時間 | 費用 |
進階專班T1B1 | 18:30-19:30 | 3,200(8堂) | T1B3 | 週三18:00-19:00 週五18:30-19:30 |
2,560(8堂) | ||
T1B2 | 19:30-20:30 | 2,560(8堂) | T1B4 | 週三19:00-20:00 週五19:30-20:30 |
2,560(8堂) | ||
第二梯 05/30-06/29 |
進階專班T2B1 | 18:30-19:30 | 3,600(9堂) | 第二梯 05/31 – 06/30 |
T2B3 | 週三18:00-19:00 週五18:30-19:30 |
2,880(9堂) |
T2B2 | 19:30-20:30 | 2,880(9堂) | T2B4 | 週三19:00-20:00 週五19:30-20:30 |
2,880(9堂) |
112/06/22-112/06/25端午節連假不開放
平日二四兒童班 | 平日三五兒童班 | ||||||||
期數/日期 | 堂數 | 續報/ 多期優惠價 |
原價 | 教職員8折 | 期數/日期 | 堂數 | 續報/ 多期優惠價 |
原價 | 教職員8折 |
T1 05/02-05/25 |
8 | 2,300 (專)2,880 |
2,560 (專)3,200 |
2,048 (專)2,560 |
T1 05/03-05/26 |
8 | 2,300 | 2,560 | 2,048 |
T2 05/30-06/30 |
9 | 2,590 (專)3,240 |
2,880 (專)3,600 |
2,304 (專)2,880 |
T2 05/31-06/30 |
9 | 2,590 | 2,880 | 2,304 |
兩期 T1+T2 |
17 | 4,890 (專)6,120 |
5,440 (專)6,800 |
4,352 (專)5,440 |
兩期 T1+T2 |
17 | 4,890 | 5,440 | 4,352 |
兒童(7-12歲)假日周六周日皆上課,4-10人一班
假日六日班/4人開班 | |||
第一梯 05/06 – 05/21 |
課程編號 | 上課時間 | 費用 |
W1B1 | 10:00-11:00 | 1,920(6堂) | |
W1B2 | 11:00-12:00 | ||
第二梯 05/27 – 06/18 |
W2B1 | 10:00-11:00 | 2,240(7堂) |
W2B2 | 11:00-12:00 |
112/06/22-112/06/25端午節連假不開放112/06/17補班補課日 團體班暫停乙次
假日六日兒童班 | ||||
期數/日期 | 堂數 | 續報/ 多期優惠價 |
原價 | 教職員8折 |
W1 05/06-05/21 |
6 | 1,725 | 1,920 | 1,536 |
W2 05/27-06/18 |
7 | 2,015 | 2,240 | 1,792 |
兩期 W1+W2 |
13 | 3,740 | 4,160 | 3,328 |
需提前預約安排測驗
時間 每週六日08:30-10:00 費用 2,000(8堂)
112/06/22-112/06/25端午節連假不開放112/06/17補班補課日 團體班暫停乙次
指導教練均有有效合格游泳教練證照
25公尺水道水深110cm-130cm(中間深)
第一條 游泳訓練班退費事項:
一、 本退費標準乃依循「教育部推廣教育實施辦法」第 1 7 條第 1 款。
二、 開課前,申請退費需扣除所繳費用 10% 手續費,退還 90% 所繳費用。
三、 課程開始後至課程進行未逾 1/3,申請退費需扣除所繳費用 50% 手續費,退還 50% 所繳費用。課程進行超過 1/3,恕不接受退費。
四、 退費申請需繳交正本收據/發票。
五、 報名後因受傷、疾病、調職等因素不克參加者,請持繳費證明單、區域型醫院診斷書辦理退費手續。
第二條 游泳課程請假辦法:
一、 病假:需於課程前24小時致電本處櫃檯告知,經櫃檯確認無誤後完成請假手續(可於上課時補繳證明)。需出示就醫相關證明,並可保留課程順延之權利 (女性生理假除外) 。
二、 事假:非學員本人身體不適提出之請假皆屬事假,事假於該堂課7天前請假。
三、 開課後未致電於本處櫃台請假,無故缺課者,視同放棄當節課程權益,不予補劵。
四、 如有突發之特殊情況無法到班須請假請直接來電。
第三條 保留課程辦法:
一、 因個人因素展延課程請於開課前48小時辦理 (未開成之班級請於開課第一週辦理)。
二、 展延後原班別未開成班也無法辦理退費,展延最長三個月(辦理展延課程當日開始計算),超過展延時間未辦理復課,視同已復課;逾期申請者不予受理。
第四條 報名人數不足,以致無法開班時,本處將另行通知替代方案或退費方式。
第五條 個別指導班:
一、 學員可指定教練或由本處安排,確定後由教練聯絡學員上課時間,請準時上、下課,避免影響其他學員權利。
二、 該課程應於繳費後6個月內完成課程,除可歸責於教練(請教練出示證明)或本處之事由外,逾期者不得申請退費或補課;剩餘堂數轉為自泳劵。
三、 為維持上課秩序與學員權益,本處不受理旁聽,錄影或照相需事前徵得教練同意,以免影響上課秩序及維護智慧財產權。
四、 該課程學員若因故未到而未事先請假者,視同放棄上課權利,不得要求教練再另行補課。
五、 未經允許隨行家長不可隨意入池區,以免影響教學。
第六條 逢天災(如颱風、地震、豪雨等)依照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或台北市政府公告停課與否,本處不另行通知。所耽誤課程由本處公告替代方案;國定假日,本處課程均停課。
第七條 所有學員須遵守臺北醫學大學游泳訓練班報名規範相關條文之規定,如不遵守可依照規定取消學員資格,學員不得異議。
第八條 為保障學員權益,報名前請詳閱簡章選定班別,了解相關轉班、退費、延期等規定,以保障個人權益,完成報名手續後,報名人以不知或未了解作為退費事由,恕不受理。
第九條 若有其他未盡事宜,悉依本處相關規定辦理為準,本處保有變更之權利。
(1) 服裝要求:請著泳衣(褲)、泳帽、泳鏡,疫情間不提供借用。請勿攜帶飲料或食物進入 池區。無法自理更衣學童可由家長進入淋浴間協助。
(2) 安全要求:
1. 入池請遵守泳池安全規定,並聽從現場教練與救生員的指導。
2. 上課前如需進食,請至少間隔 1 小時以上。
(3) 報到:請學員於每日上課前20 分鐘至櫃檯報到,即可進入池區著裝準備,若未開館不得入池。
(4) 暖身要求:請於每堂課上課時間前著裝並戴上口罩完畢至暖身區集合,準時統一做操。如學員遲到需經由教練指示完成暖身後方可下水上課,下水前使用夾鏈袋密封口罩並放於置物櫃中。
(5) 教學中:請家長於泳池走廊休息區等候,請勿於鞋櫃區逗留觀課。
如需詢問請來電2739-9118、27361661#2273。
體育處專線:886-2-27399118
教學與設施組
體育課程:886-2-27361661 Ext.2276
體育活動及游泳檢定: 886-2-27361661 Ext.2293
健康與運動組
泳池:886-2-27361661 Ext.2272 or 2277
場館及場地租用:886-2-27361661 Ext.227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