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5學年度起體育課程改採新制「選課」及「抵免」課程相關注意事項。【115 學年度前入學之學生,仍依入學當年度之修業辦法辦理,不受新制影響】
115學年度起通識教育體育課程改採新制,選課及抵免課程相關注意事項:
(1)新體育課程制度自 115 學年度起入學之新生開始適用;115 學年度前入學之學生,仍依入學當年度之修業辦法辦理,不受新制影響,請同學依自身入學年度規定辦理選課及申請抵免。
(2) 115 學年度起,體育課納入通識「運動與健康」領域記得認準『運動與健康』這五個字,選修「運動與健康-xxxx」才有學分;「體育- xxxx」是給115學年度以前入學學生修的 0 學分課程。
(3)115學年度起入學新生,曾修習大專院校體育必、選修課程者,且需獲得一學分(以上)之體育課得申請抵免。115學年度以前入學學生,依原入學年度規定辦理抵免。
(4)依本校學生抵免學分要點,以多抵少者,抵免後,以少學分登記。
舉例: 如修畢其它大學一學期二學分之體育課程,僅可抵免本校一學期一學分之運動與健康領域體育課程。


